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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环宇主义与自由地理》杂感

有老友戏谑地说,“手里这本书还没有读完儿,哈维又出新书了,这让我这个哈维的崇拜者情何以堪呀!”后面这几十年的哈维,以我粗浅的知识,很难给他一个界定,只是觉得他已经看透了空间,厌倦了受资本或权力形塑的空间的无趣;开始思考起“人的本质是什么?人应该过怎样的生活?”而这些让人头疼的问题其实已经是社会科学建构的元问题了;对于我这个出身于地理学却又从事城乡规划教学的人来说,哈维对于空间与时间这两个概念的理解,超出了传统的历史学范畴,更超出了传统的地理学范畴,而城乡规划领域的人似乎压根儿还没有开始深刻地思考。因而,对于哈维的《环宇主义与自由地理》这本书,我试图从空间(space)和地方(place)的角度来理解它。

《环宇主义与自由地理》仍流淌着大卫·哈维(David Harvey) “批判主义地理学”的精神基因,不过其对于空间与地方的梳理更为深刻。康德认为,地理学与人类学界定了获取各种知识的“可能性条件”,视其为其他一切事物的必要准备;人类在不同的“地方”造就出了不同的自己,创造出了不同的文化,而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运用与该过程相关的判断力(judgment)和理解力(intelligence)——正如发现普遍性(规则)下的特殊性的才能称之为判断力,从特殊性中找出普遍性的才能称之为理解力。福柯也经常运用空间概念,这一点在其早期的有关异质地方(又被译为“异托邦”)(heterotopia)的论文中有所体现,以及其在《疯癫与文明》(Madness and Civilization)和《规训与惩罚》(Discipline and Punish)中有实证性的分析,认为:“空间是任何社群生活形式的根本,因而也必定是任何权力行使的基础,但必须纳入考虑的是特定历史、社会和文化境况中的地理根植,也就是所谓的“地方”了。

哲学以降是政治-经济层面。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理论的缺点,是无法体察地方、地域和地理学对于政治认同形构的重要性,或者说“领域既是独特生活方式之可能性(或渴望)的象征表现,也是其具体条件”。自由主义理论视“空间”为抽象,只是一如既往地推介其私人财产权、个人权利以及基于此的自由、民主或法治等普世价值,这已被证实比理论本身更具破坏性。“地方”(尤其是家园)对我们如何建构及认识世界是极其重要的,而这就要求从概念上及实践上建构全新的地理学,并以关系性的归属原则为核心,甚至需要一种截然不同于康德式或海德格尔式架构的“空间”与“地方”的定义(实际上是兼容再塑)。

这里需注意的是,自1970年中后期以来,新自由主义在作为普遍性论述模式以及全球公共政策基础方面,都取得了霸权;它逐渐界定了许多人借以诠释、栖居以及理解这个世界的常识之道。我们(尤其是中国情境中的城乡规划师)现在全成了新自由主义者,还往往无所觉察。而新自由主义政策对“地方”的感觉非常迟钝,尤其是实际存在“地方”的人类学、地理学和生态学的境况。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势力与威望,以及它“去历史(ahistorial)”和“非空间(aspatial)”的理论化方式,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领域(国家、区域或城市)之间,有关谁拥有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型或最佳商业环境的竞争,在1970年以后建立的、更流动而开放的贸易关系系统中,变得更为激烈;“地方”被导入了全球资本主义的逻辑体系,而沦为了具有普世价值的空间的概念。在哈维及左翼地理学者或城市学者的话语中,“地方”被概念化为全球化“空间”的“他者”,通过重申地方、非资本主义和地方文化,来对抗位于全球化论述核心的空间、资本与现代性的支配地位;空间与地方在构想政治理解与转变的可能性上,扮演着关键角色。

强化的领域间竞争逐渐锁定了这种需求,即政府(及治理结构)越来越朝着提供良好商业环境的方向调整,却不考虑(或只是欺骗性地考虑)当地居民福祉,而在更多的领域中,全然不考虑财政后果。而1975年之前很少使用的治理(governance)成为思考与实践政治的主要方式。治理(governance)的意识形态以“管理效率与合理性”为根据,汇集重要的利害关系人(stakeholders或被译为利益相关者),以达致“最适宜”但“政治中立的”的公共政策,其实这也是新自由主义化的一个骗人的假面而已。基于此,那些被治理的对象也就失去了其地理学、人类学以及生态学上的意义,“地方”沦为了一种“空间”。或者说在以新自由主义为普遍性、伦理原则及人权诉求的背后,一如既往,都有着如何解释地理学、人类学和生态学分化的棘手问题;若从社会公正的角度来看,大部分被吹捧为“治理”的东西都很可疑,这是权力的资本主义逻辑与权力的领域逻辑之间的潜在张力使然,也是被哈耶克所极力推崇的普遍启蒙理性(实际就是唯利是图的商业利益)同地理学与人类学细节活性之间的张力使然。从这一角度来说,以差异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如地理学、人类学、生态学以及社会学等将为对新自由主义话语权下的“空间”的批判提供基本的思路。

哈维认为:“考虑到经济学思想的霸权,奇怪的是,一门无法将原始空间性(遑论真实地理学与人类学)纳入基本命题,而且除了诉诸粗糙的地理决定论,无法适当解释国家财富之地理学差异的学科,竟在我们的知识结构、公共政策和媒体中,占有影响力如此深远的位置”。而理解空间策略的一种方式,是将它们想象成涉及如福柯所言的异质地方(heterotopias)建构的意识形态实践;而正义可能根植于对地方、荣誉、工作及各种事物的独特理解,并构成共享的生活方式。

传统的城市规划学的研究对象是空间,而不是地方,前者是建构于理解力基础上的普遍性,后者是建构于判断力基础上的特殊性;海德格尔是阐释我们以“地方”一词指称的基本地理概念的卓越理论家,他对寓居(dwelling)和地方的依恋,加上他彻底拒绝一切形式的环宇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及现代主义等),似乎让他被置于与康德伦理学完全对立的位置,同时替以地方为基础的道德理论提供了实质哲学与现象学根基——地方成为“万物之首”(first of all things) 和 “存在真理的场所”(the locale of the truth of being)。将情感依附于一小块儿土地,喜爱我们在社会中所归属的一小群人,是公共情感的首要原则,地方情感可能演化为一种“封闭领域箱”(closed territorial boxes)并催生一种基于地方性社会管制的多重威权主义或排他性的社群主义,这是海德格尔的“地方”哲学可能的一种不良后果,而康德的环宇主义在令人不满且充满暴力的地理差异世界中,作为一种介入规范,显得正面而具解放性;如何在康德的空间统一性与海德格尔的地方差异性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是判断一个城乡规划师立场的重要标示。

坦白地说,“空间”这个词已经是一个符号了,每个人所说的“空间”在意义或关系上都不一样,以至于有些讨论无法开展,有些交流也是肤浅的;因为这些基本概念之间的差异,已经是城乡规划学科认识分化的基础了!正如我们说的自由、法治、公平等等,甚至是“知识分子”这个词也是如此;因而很同意一些学者的看法,研究越多,越觉得对基本概念的无知或迷茫。所以这是我选择读这本书的初衷,因为还没有勇气直接读海德格尔和康德的纯哲学的抽象晦涩的文字,虽然他们就躺在我的书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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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立华

魏立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副教授,中山大学人文地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城乡规划、城市社会空间和城市政治经济学。